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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怎么缴税?怎样进行计算?

2021-12-21 16:18:30 来源:四海网综合

据了解,目前我国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明星、网红因为收入过高,往往适用最高45%的税率。因此会有一些明星、网红等通过设立工作室,且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来规避过高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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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按照何种方式计算,该网红六百多万的税可是实打实的上缴完毕了。对此,有的网友调侃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有的网友表示光补缴的税款,社畜按一年20万算,得从入职干到退休;有的网友则表示,自己连十万都挣不到、“20万的社畜是很大一只社畜了”

也有网友提出了针对网红主播纳税的建议

主播直播带货如何缴税?

你知道主播直播带货如何缴税吗?主播作为自由职业者,哪部分属于个税中的经营所得?主播开设工作室后,哪部分收入属于经营所得?

想要知道纳多少税,首先得清楚有多少收入。目前主流带货主播的收入大致可分为3类:坑位费、销售返佣和粉丝打赏。

坑位费:指商家的商品出现在主播直播间所支付的进场费,根据不同的出场顺序,坑位费也会有所不同,通常一个坑位的价格会超过4万元,且与带货销售额无关。

销售返佣:指商家按实际带货销售额给予主播一定比例的提成,一般抽成比例在25%~40%之间。

粉丝打赏:主播收到粉丝在直播平台送出的虚拟礼物,该礼物可以进行提现。

接下来就根据直播带货的三种运营模式来做详细的涉税分析。

1.商家公司员工自行直播带货

有的公司会安排自己员工进行直播卖货,这种模式下,带货主播就是公司员工,直播作为其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无论是销售额还是粉丝打赏都属于公司收入,最后公司给主播的结算均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按照7级累进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商家外聘独立主播

第二种模式是商家直接跟主播个人签署合作协议,相当于主播向商家提供推广服务,直播收入属于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具体涉税情况如下:

· 个人所得税

主播通过直播带货所获得的坑位费和佣金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次计征,预征税率为20%~40%,次年需要参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播获得的粉丝打赏,如果是先进入销售企业账户,再由企业结算给主播,那么该打赏将算作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但如果该打赏进入的是主播个人账户,则要作为偶然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偶然所得应纳税额=单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 增值税+附加税

劳务报酬所得单笔报酬小于等于500元免征增值税,但当单笔报酬大于500元时,需按3%或1%征收增值税,另外还需按增值税税额的6%~12%缴纳附加税。

3.商家与主播工作室/公司合作

第三种模式,商家为了保证销量,直接找流量大、知名度高的头部主播合作,而这些主播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或者所属公司,此种模式的涉税情况如下:

主播成立个人工作室

主播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提供直播服务,直播收入就变成了“经营所得”,按照5级累进制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根据提供服务来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

主播成立或加入公司

若主播有所属的公司,其直播收入作为公司业务收入,首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税务总局正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检查。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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